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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神系統轉向 一神信仰

這一波信仰風暴,是否只關係到基督教的正統與異端之爭呢? 其實是涉及認出誰是真神這個重要的命題。世上宗教何其多,應當信仰哪一個?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港福堂吳宗文牧師曾撰《從多元神觀邁向基督信仰》一文闡述,現節錄如下: 吳宗文牧師 若要將現今眾多宗教通過比對來作歸納,我們可從多神論的紛雜系統如何辯証地邁向簡單一神論的過程,作為思考的參照。 多神論在宗教層面上,是指眾多具有超凡入聖力量的神明同時地存在並影響着人的今生和來世。例子就如西方希臘、巴比倫和埃及的神話世界;又如東方印度的世界觀和中國經過儒、釋、道三教混雜後的鬼神世界。在這些神靈系統中,雖然都有其至高神管轄着諸世界,但其他次要神靈在系統仍有其獨特的位置和功用。既是滿天神佛,信仰如何可能呢?宗教學者發現在這些系統中,人是通過「專一神論」(Henotheism)或「交替神論」(Kathenotheism)方式來解決如何選擇信仰的問題——即在芸芸眾神中,此刻只拜一個神或交替地拜不同的神,以解決信眾當前的需要。但問題是:無論「專一」或「交替」,都解決不了信仰上要「終極委身」和「絕對可靠」的要求。因為神明既然這麼多,而且力量可能是均等,那麼在信仰上,何來有「終極」和「絕對」呢?可能有人會反駁:若不「終極」或不「絕對」,可以嗎?答案是不終極便毋須委身,不絕對便毋須信靠。這樣一來,便否定信仰的原委了。 除此,多神論仍有一個問題,便是當有這麼多具不同程度力量(神明愈多,力量便愈分薄)、不同賞罰原則(神明間會有矛盾和利益衝突)的神明同時存在時,除了會構成信仰上之不可能外,亦會構成倫理上之自相矛盾。因為任何一個道德選擇都不會終極,而且會有相對之力量來消解,或衝突之原則在制衡着。既是如此,不作任何道德或信仰之抉擇,也變成沒有問題了。若然,信仰和倫理便成為可有可無,甚至是不可能的事(但信仰和道德卻又是人人必須要有的)。再者,每一個神明可能有其個別之倫理原則,而且他們又影響並主宰着人間,因此,每一個神明的信奉者便自然有其不同的倫理原則了。如此道德便不能普及化,也不能放諸四海而準了。 然而在研究多神論中還發現一個現象,原來神靈、鬼魔及人類都被劃分為兩大陣營,就是善與惡的對壘。神、鬼、人都有好有壞,而且按着好、壞的原則來報應、輪迴或升降。換言之,多神論若要解決上述問題,唯有簡化為二元論才有出路。因為光明與黑暗、善與惡,以至神與魔兩者之間,有了初步終極委身並倫理抉擇的絕對依據。談到二元論,我們要區分「永久二元論」與「短暫二元論」。前者(永久二元論)認為善、惡兩股力量是對等,且永恆地此消彼長,互相糾纏下去(例如:古波斯的祅教及傳來中國的明教);所以在這種二元論中,多神論的問題仍未能得到最終的解決。後者(短暫二元論)則認為神、魔的對峙只是歷史短暫現象;長遠及永恆地而言,始終邪不能勝正,而且光明的力量最後必得完全勝利。這是當今三種主流一神論(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看法;唯有在這種二元論的理據中,堅持信仰神(宗教)和行善(倫理)才有終極的意義和絕對的依據。   然而後者這種短暫二元論就是進一步演變成為絕對一神論的前身,而且是一神論對現世存有苦難、罪惡及魔障之一種解說。換言之,短暫二元論在絕對一神論的系統尋得其最圓滿的補足。主流宗教中的一神論主要來自三種相關的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及伊斯蘭教),它們都有共通的信仰經典——舊約聖經(所以被稱為經典之教及經典之民),並有共尊的信仰人物(他們都稱為亞伯拉罕之後裔)。換言之,在前史方面而言,三教是共通的;但在及後的發展,便各有不同。 猶太教的形成是在猶太人亡國被擄之後(約於主前五百年由文士以斯拉創設會堂制度起計),伊斯蘭教之形成約在主後五百年(由穆罕默德聲稱獲得啟示開始),而基督教之興起則恰處於兩者中間(以耶穌降生來計)。故此基督教可成為前兩教(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溝通之橋樑。然而絕對一神教仍未是信仰極致之發揮,因為無論猶太教或伊斯蘭教都是一種「道德一神論」(Ethical Monotheism),傾向律法主義,強調神權能、聖潔和公義的一面,而缺乏溫情、憐憫和慈愛的一方面。而人討神喜悅的方式,便是在行為上的完全順服真主和完全信服真經。而且兩者的倫理實踐仍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自行報應律。原因是在它們的教理上,都缺乏了新約聖經中耶穌基督教導的天國倫理,即「以德報怨、以愛勝敵」的道理。 更加關鍵的便是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仍期待着彌賽亞或末後聖者的降臨,這與基督教耶穌「道成肉身」和「末日降臨」的教義相吻合。耶穌是否就是它們所冀盼要來的哪一位呢?猶、回兩教的絕對一神系統,由於沒有神人間需要有一位中保的觀念,於是缺乏了神人溝通的橋樑。因此耶穌降世,為世人擔負罪孽,並為人類未來盼望而復活,將神拉近人間,成為我們可傾訴、倚靠之對象,這正是猶、回兩教所需要的。 除此,聖靈的賜下與內住,亦是基督教補絕對一神論不足之獨特處。試想聖靈作為保惠師,常替人禱求並作出指引,不單將高高在上的神拉下凡間,還將祂帶進人的心坎裏。因此,順此思路推演下去,基督教既展示了哲學上信仰解說的單一涵蓋性,亦滿足了宗教心理的經驗多元性及豐富性。因此基督教這種「既一又多」(one and many)的三一神論(Trinitarian Theism),可說是人類信仰追尋歷程中之至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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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諸教所宗

從上推演,我們歸結出主流宗教中一神論的世界觀 是解釋宇宙人生最合適,亦是最全面的神觀。然而我們又討論到絕對一神論的系統仍有其欠缺之處,除非神人間有一中保能將兩下歸而為一,將神和人的斷然分隔能夠相連起來,否則無論猶太教式或伊斯蘭式的絕對一神論,仍未能圓熟地建立一種神人溝通關係的信仰。 基督教比其他兩種「經典之教」獨特的地方,在於有新約聖經(這是在猶太教舊約聖經基礎上的新啟示)。新約聖經除了超越舊約的教訓,而且很多重要的內容是可蘭經所沒有的;然而最重要的,還是新約對耶穌一生言行的記述。新約闡述了神獨一的代表耶穌基督之「道成肉身」和「死而復活」,並神如何差遣「聖靈內住」於信徒生命的應許。在信理上,這是三個重要的信念。「道成肉身」,使絕對獨一的神紆尊降卑地來到世間,為人類犧牲在十架上,救人脫離苦罪之綑綁;「死而復活」,則證明耶穌不只是普通的先知,而且是以「行」證「言」地表明祂就是神的獨生兒子;「聖靈內住」,使上帝不單降下凡間,更內住於信徒個人心裏,成為上帝同在之印記,並作信徒的隨時幫助。這幾個重要觀念都超越了猶太教,並在伊斯蘭教的教導中找不到。 新約聖經的可信性除了在信理及倫理實踐上,比舊約和可蘭經更完備,完全了神的律法外;新約更是獨一真神在舊約基礎上的進一步啟示,而且應驗舊約預言,成為兩種經典一神論所冀盼的依歸。在歷史文件的比對上,它是相當可靠的(見《鐵証待判》一書有關新約文件可靠性之論辯)。因此,新約的關鍵人物耶穌基督的歷史可信性亦隨之增加。若然耶穌基督正如新約聖經所見證,不單有完備的教誨及行神蹟的能力(像舊約聖經和可蘭經的先知一樣),而且最特別的,便是祂自己戰勝了死亡,從死裏復活,並應許信徒將來復活的盼望,這是其他宗教信仰對象所沒有能力示範和承諾的。 那麼,耶穌基督是否真的從死裏復活?從聖經的記載並邏輯的推論,有關耶穌昏迷、門徒走錯墳墓、官方或門徒藏起屍體等說法,都在歷史中被否定並被論證出其矛盾之處。因此從歷史考證(或法律和哲理)角度來說,耶穌復活是解釋歷史各種揣測並對應新約記載的最可能解釋(護教學者William Craig曾以其論證說服了無神論哲學家Antony Flew)。 復活的大能印證了耶穌具有行神蹟的權柄和能力,並確認了祂自稱神子之身份,而且還進一步地印證了祂底教訓之可信性。耶穌既在各種主流宗教信仰對象中,是唯一宣稱自己是神子降世的人,而且從行神蹟奇事並從死裏復活,印證了其自承身份之真確性。因此,祂的說話不單可信,而且是帶着權柄的。所以當祂說,祂能赦免你的罪,而且能使你獲得救恩的話,祂的應許是帶有效力的。若是如此,任何一個誠實的懷疑者,除了經過前文的思路:由信仰的尋索作起步,然後經過各種思辯進路的入口,又穿過多神論之迷宮,而至終歸依一神論。其實還有一個捷徑,就是以諸教之交匯人物耶穌基督作為信仰研究之焦點(祂該是猶太人所冀盼的彌賽亞,亦該是穆斯林心目中最偉大的先知)。信仰的「千里之行」,必須「始於足下」,就讓我們開始尋求認識祂,與祂建立關係,並嘗試去經歷祂,深信我們若如此行的話,必能從祂(作為諸教辯證後之終極信仰對象)尋得生命之安頓。